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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教师讲述偷渡韩国后忍辱偷生的经历

核心提示:在山东省威海市公安边防支队审讯室里,26岁的小学女教师、因偷渡刚被遣返回国的金美顺悔恨交织,泪流满面,她慢慢道出了那段一路悲辛、满纸血泪的偷渡岁月,讲述了那段苦难和屈辱的地狱之旅——

  用买新房的钱换了两张“船票”

  我出生在吉林省磐石市的一个小镇,磐石是个县级市,地方很小。18岁那年我考上了当地的一所师范学院。房志刚和我是同班同学,从入学的第一学期开始,他就一直默默地关心和照顾我。平日里,我给人的感觉总是有些木讷,但志刚却说我的安静就像一滴水珠那般静美。

  毕业后,我本可以分到市里的一所中学去任教,但志刚分到了离我们家不远的一个镇教委,我也只好跟他一起回到了镇子上,在镇里的那所小学任教。

  平静的生活和稳定的收入,我和志刚过日子都很节俭,我们唯一的目标就是攒钱买房子结婚,在我们那个发展相对落后的小县城里,等着单位分房子不知要等多少年。大约从2006年初开始,志刚回来后老是和我发牢骚,说他提升无望,厌烦了整天给人端茶倒水的枯燥生活。又加上我们那里几年间偷渡去韩国的人越来越多,并且偷渡回来后的变化有目共睹。于是,志刚便动了心,并开始着手联系。后来听志刚说,他的一个表弟已经去韩国一年多了,一个月挣的钱几乎是我当老师一年的工资总和。现在他的表哥也要去,并且想约志刚一起走。

  为了爱又有什么事情不可舍弃的呢﹖2006年5月8日,志刚的表哥打来电话,告诉他偷渡的事已经办妥了,我和志刚总共要付14万元人民币,每人万元,按照对方的要求,我们将钱存入他们指定的银行,但密码我们自己保留,待偷渡成功后,我们再打电话告诉对方取钱的密码。若偷渡不成功,存入银行的14万元依然是我们自己的。这些钱有我们自己的5万元,有志刚父母给我们的5万元,是我们准备结婚时购置新房用的,另外4万元,是志刚向亲戚朋友们借的。按表哥所讲,我们必须在12日前赶到山东威海,到韩国后他弟弟会接待我们的。事到临头时,我心中却又隐隐有了一丝不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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