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小芸第二次见到斌后,才知道羊入虎口。她很后悔,当时,为了保持自己的清白,不让别人知道,她没有告发他,使他绳之以法,现在真后悔啊。斌再次叫小芸卖淫时,她有种末日来临的感觉。她想逃跑,可身上没有钱;她想报警,但辉看守很紧。但斌不管这些,为了让小芸先适应一下客人,斌强行与小芸发生了性关系。
来到海安的第二天,斌给了辉200元钱,叫辉带小芸到街上买“上班”穿的衣服。辉本想买一件性感的衣服,但小芸始终不肯。衣服买回来后,斌一看不性感,他骂了很多脏话,小芸哭着要回家,但他们哪肯就此放过?为了防止小芸逃跑,斌将小芸身上的硬币和身份证搜出来扣下。还吓唬小芸说:“我有枪,你不听话,就把你杀了。” 小芸想逃跑,她对九洲浴室的人讲,她不是卖淫女。她向人家要了点钱,悄悄逃跑了,但又被斌抓了回来。有一天,小芸突然来到窗口,想直接跳下去时,旁边的服务员说:“不能这样了结一生,那样不就便宜了那个害人的家伙。”在最后一刻她放弃了死的念头。
斌以先还清所花的钱为由,强迫小芸先后在海安九洲浴室向薛阿龙、周大平等人卖淫4次,钱由辉代收。斌强迫少女卖淫竟然屡屡得手,斌在网上笼络无知少女,受害者里有一名17岁的少女,年幼无知的她竟然被斌关了一个月。她原来是斌的网友,斌在网上告诉她自己是推销汽车的。这个网名叫“天使”的女孩毕业后,一直赋闲在家,急于找到工作。斌抓住她这个弱点,让“天使”信以为真,把她从河南骗到海安。郭斌为了防止“天使”偷偷逃走,吓唬她说:“这里的警察我都认识,如果被警察抓住,我给点钱就行了,在公安我还有个弟兄,只要一个电话马上就到。”斌强迫“天使”开始卖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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