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是一位事业有成的中年男人,她是一位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女性,两个人在一次展会上偶然相识而交往。开始,只是普通的朋友,后来,友情变爱情。他的学识、相貌、身份、性格都无可挑剔,惟一一点──也是致命的一点,他是有家室的。她因此而只能做他的情人。对于才貌俱佳的她,当然不甘。于是,她让他在二人之中选择。
结果,他选择了她。
他离婚用了一年的时间,是我这位律师朋友经办的。离婚后,他们俩很快就结婚,生子,过上了正常的婚姻生活。
应该说,这样的结局还是不错的,对于他和她,当然,他的前妻除外。感情上的事,总是有些无奈的,你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满意。从古至今,只闻新人笑,哪闻旧人哭?损人利已的事谁也挡不住,毕竟,比起损人也不利已来,还算地道。
如果故事到此结束还不足以让我惊奇。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的确出乎我的意料,有些戏剧性。连他们自己也没想到,他们的婚姻寿命只有5年。他和她再次离婚,依然是我的律师朋友经手的。离婚后。她搬出了自己生活了5年的家,所不同的是,来的时候是一个人,走的时候是两个,她和儿子,婚姻的副产品。
双方历经艰辛磨难、趟过“雷区”,好不容易走到一起,为什么这么短的时候就结束了?我心中充满疑问。
这位律师朋友告诉我,在她经手的30多例“第三者”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中,只有6例与“第三者”结婚。5年以后再追踪观察,只有1例说过得挺好,另1例说过得去,其余的都不好,两例勉强维持,另两例已经分手。问起原因,双方都无言以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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