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最后一趟的时候,我在公司门口碰见了建军,他问清楚我的情况后,对我说:“你如果不嫌弃,就住我那里吧,反正是两居室,闲着也是闲着。”我的心一动,显然王锋也听见了,他脸色很难看地催促我说:“惠卿,快走吧。”而王锋不会知道,从那一刻开始我已经改变了我的决定,因为建军的房子。
在地下室住了一个月后,我便接受了建军的玫瑰,很快从地下室搬进了他的那套两居室。搬家的时候,建军说他加班,扔给我钥匙,要我自己搬。我只好一个人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艰难地搬完。刚搬完,建军就下班了,一进门就嚷嚷着说:“饿死了,饿死了。”我说:“那你帮我收拾屋子,我给你做饭。”他却往沙发上一坐,不肯动地方,“吃了饭你自己收拾吧,我累了。”
就这样,我在厨房做饭,建军在客厅看电视,我的东西乱七八糟地在那里堆着。等我把饭菜端到茶几上,返回厨房关抽油烟机出来的时候,他已经先吃上了。我心里有些惆怅,可望着宽敞明亮的客厅,就把心头的不快给压了下去。
或许是住进了即将属于自己的房子吧,我的心情一连好多天都非常舒畅。每天下班后路过菜市场,我也像个幸福的小女人那样和菜贩子讨价还价,然后上楼,钻进厨房里,一边哼着流行歌曲,一边叮叮当当地切菜。建军爱吃西红柿炒鸡蛋,而且还喜欢吃大葱,每次炒好了菜,我都不忘扒一棵大葱,洗得干干净净地放到茶几上,让他吃饭的时候吃。
有一次我忘记买葱,他口气很冲地问我:“怎么没有葱?”我随口说:“哦,我以为家里还有呢,买菜的时候就没买,明天吧,我明天多买点。”他却把碗一摔,赌气说:“不吃了,没大葱吃着也不香。”无奈,我只好下楼去买,可等我买回大葱来,他却说早吃饱了。
数据加载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