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春节过后的一个周末,王锋陪我到舜井街买了一部新手机。在返程的公交车上,他抓着栏杆站在我面前,将人群与我隔离开来。虽然车上拥挤不堪,可我却没有感觉到一点不舒服。回到租住的地方时,已经是晚上8点多了,下车走着的时候,灯火阑珊里,有个高大英挺的男人守护在身旁,我心里头一次感到了一种踏实和幸福。
去年4月份的时候,我经老乡介绍跳槽去了一家工资稍高的公司,新公司在东边的高新区,离租住的地方很远,我就退了那间平房,和新公司的另外一个女孩合租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。
是王锋为我搬的家,他提着我的几个大编织袋子在人群中穿梭,看着他忙碌的身影,我心里有说不出的感动。家里收拾好后,王锋对我说:“以后再搬家尽管找我。”我感谢着,心里却想,真希望再也不要搬家了。
刚进新公司一个月,同事建军就开始向我表示好感,不久就明目张胆地示爱,“惠卿,做我女朋友吧。”我白了他一眼,“我已经名花有主了。”他却充耳不闻,每天都送我一枝玫瑰,我看都不看就丢进了门口的垃圾桶。就在建军送我第21枝玫瑰的时候,和我合租的女孩搬到了男朋友那里。
我面临的选择是:要么不要押金搬走,要么一个人每月掏800元继续住。可我一个月的薪水才1500元,必须要再找个人合租,否则我真得喝西北风去了。同事叹口气说:“惠卿,你想找个什么样的男朋友?”我立即答:“最好有房子。”同事接着问:“其他条件呢?”我说:“还没想好。”
没多久,房东打电话要我准备好房租,一次至少交两个月的。但我当时还没有把另一间房子租出去,自己的钱又不够,于是,只好无奈地从那里搬走。临时找不到住的地方,我只好再次让老乡帮忙,住进了曾发誓这辈子都不住的地下室。依然是王锋帮我搬的家,大包小包的东西他前后跑了三趟才搬完,我感动得差一点就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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